信息公开
Information Disclosure
第一条坚持辅导员直接负责班级学风建设工作,定期上好主题班课或召开主题班会进行良好学风的建设,充分发挥班团两委在学风建设中的辅助作用,每天对学生上课、自习等学习情况展开巡查,及时通报并开展教育,将学生到课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,督促学生到课率达标。
第二条坚持辅导员查课制度,由辅导员为总负责人,各班设置专门的查课学生干部协助查课,在课前10分钟开始清查人数,对上课时间到了还未到的学生立即发信息催促,同时将信息发给辅导员,辅导员立即打电话询问,如不接电话,应立即追踪查找,防止发生意外情况,无意外情况者坚决督促到课。
第三条辅导员的查课情况纳入辅导员工作考核,分月对其完成情况通过《学生工作管理平台》进行考核:辅导员要将查课的具体信息及时填入《辅导员日志》,月底由学工处系统管理员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在平台予以发布,以督促辅导员该项工作的扎实开展。
第四条坚持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制。辅导员要与任课教师保持经常的联系,要求辅导员每月至少走访学生课堂10次,每个月与各任课教师联系沟通一次,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的出勤(包括迟到、早退、旷课)、上课纪律、课堂讨论、平时作业和测验、期中期末考试、实验实习以及写实验、实习报告、论文写作、外出实习等情况,以配合任课教师共同做好学生学习的指导工作,提高学习效果。
第五条辅导员要关注学生学分清理和学分预警的信息。每学期初,应对学生的学分情况进行清理,特别是对达到学分预警的要通知学生本人,对出现预警的学生要与其进行谈心谈话,帮助他分析原因,指导他制定整改措施,争取尽早解除预警。